应急管理部国际交流合作中心(以下简称国际交流中心)是应急管理部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,主要承担应急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和民间机构国际交流合作,开展应急管理相关信息研究、技术咨询、涉外培训和外事服务等工作,参与国际救援、国际合作有关工作,是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专业性、技术性服务机构。
主要职责
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在履行职责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,充分发挥对安全生产、防灾减灾救灾、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工作的支撑保障作用。党组织要强化政治功能,加强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政治把关,按照参与决策、推动发展、监督保障的要求,与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本单位工作,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。
(一)开展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及民间机构在安全生产、防灾减灾救灾、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。
(二)开展国外、港澳台地区安全生产、防灾减灾救灾、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信息研究,跟踪灾难灾害动态信息并收集分析。
(三)承担应急管理系统有关人员境外培训,开展境外中资企业和有关海外重点项目安全生产能力提升有关工作。
(四)参与政府间国际合作项目和对外援助项目实施的有关具体工作,参与“一带一路”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机制有关具体工作。
(五)参与安全生产、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国际救援有关保障工作,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参与国际救援活动提供服务。
(六)开展国外应急管理技术、装备的引进和应用推广,组织参加有关应急管理国际会议和技术设备展览展示活动,提供技术咨询服务。
(七)提供翻译、申办护照、办理签证、外事接待等外事服务工作。
(八)完成应急管理部交办的其他任务。